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河源市区南部,距市区不足10公里,离两条高速公路(粤赣,惠河)出口仅2公里。园区总面积20平方公里,已完成开发11平方公里,引进工业项目达134个,投资总额达403.28亿元。
园区重点发展以手机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和以模具为主的精密机械制造业。2010年上半年,两大主导产业产值占转移园工业总产值的73.54%。被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手机生产基地”,是目前唯一的“广东省手机产业集群省级示范区”。
我们实行“只收税,不收行政规费”的政策,对于服务性收费,采取减半优惠。对洽谈和落户的企业有专人跟踪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凡是在政府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我们将“打包”办理。园区工业地价每平方米255元以内,根据项目情况给予优惠;水价、电价便宜,工业用水每吨1.15元,大工业用电平均价格每度0.56元;标准多层新厂房7.00-8.00元/m2
工业新城、产业突出。5年多来,中河转移园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依托良好的区位、生态、资源、后发等优势,实施反梯度发展战略,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着力引进“高技术、高成长、高效益、污染少、能耗少、占地少”的“三高三少”项目,努力培育“新电子、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产业,开发建设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至目前,共引进工业项目144个,总投资500多亿元。201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02.28亿元,同比增长63.4%,占全市的24.1%;工业增加值49.3亿元,同比增长39.3%,占全市的22.8%;税收5.94亿元,同比增长17%,占全市的12%。形成了以手机为主的电子信息、模具机械制造、太阳能光伏三大主导产业和食品饮料、服装制造、五金塑胶三大特色产业。去年手机、模具两大主导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升,实现工业总产值146.87亿元,同比增长91%,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73%;税收3.48亿元,同比增长20.5%,占全区工业税收的59%。手机整机产量达3449万部,同比增长133%。经过5年多的开发建设,中河转移园已打造成为“广东省手机生产基地”和全球四大模具机械制造中心之一。
1.优惠政策
着力打造低成本、高回报的投资“洼地”,出台了深圳罗湖(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同时,园区实行“只收税不收行政规费”政策,并对外来投资企业纳税大户实行奖励。实行“一条龙”审批项目、“一个窗口”受理投诉、“一个口子”收费、保姆式服务,致力打造一流投资服务环境。
2.项目准入政策
为了全面提升我区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和合理使用土地,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凡进入转移园的工业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准入条件:
(一)项目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与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适应,符合我区可持续发展和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园区发展规划要求,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生态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入园。
2.鼓励类项目:园区以电子电器为主导产业,鼓励有利于做大做强的本地优势企业、对我区产业调整和带动作用较大的企业、无“三废”排放及噪声污染的制造业、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的生态工业项目进园。
3.项目生产工艺要求:入园工业项目采用的设备、生产工艺、技术和能耗要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和安全生产要求。
(二)环境保护要求
1.落户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强化环保审批,加强环保监管。
2.落户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政策,其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3.落户项目必须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保护环境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用地规划要求
1.建筑容积率:一般工业项目用地的建筑容积率不小于1.0。
2.建筑密度:一般工业项目用地的建筑密度在36%—39%。
3.工业项目的行政办公以及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面积应控制在工程项目总用地的7%以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四)项目用地价格要求
1.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文,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我市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252元/平方米)。
2.对“科技型、创税型、生态型”工业项目以及国家重点成果推广计划项目、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对我区支柱产业起到龙头带动作用的项目,实行“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准入。
(五)项目用地的建设要求
1.新建项目自签订购地合同或投资合同后三个月内必须报建,四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12个月内投产。
2.对已签订购地合同或投资合同后,一年以上尚未开工建设的,收取违约金;两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六)项目投资强度要求
1.投资强度:入园项目最低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必须达到100万元/亩工以上,注册资本要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
2.项目投产后每万平方米用地年税收要达到100万元以上。
(七)建设及发展要求
1.登记注册:入园项目必须在园区所在地进行工商、税务、统计等登记注册。
2.经有关部门对投资项目单位提交的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内容进行审核后,对达不到本办法所规定要求或明显没有能力履行的,不予准入;若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投资项目不能达到本办法所规定要求的,不予享受《河源市源城区项目投资优惠办法》的优惠,并要履行投资合同明确规定的有关补偿条款。
(八)项目准入的保障机制
1.成立评审小组:为保证本准入条件的顺利实施,成立河源市源城区工业项目准入评审小组,由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区领导任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外经贸局、区财政局、区经贸局、区建设局、源城国土资源分局、源城规划分局、源城环境保护分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申报程予:引进项目时,由项目所在地向工业项目准入评审小组申报,由区工业项目准入评审小组批准后,方可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河源市区南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距河源市中心区10公里,距广州、深圳、东莞等省内主要城市均在170公里之内,惠河、粤赣、广河高速公路和京九铁路、广梅汕铁路、205国道从转移园穿越而过。转移园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排污等市政建设完善,市政管理统一规划,一步到位,实现“七通一平”,金融、卫生、教育、公共交通、电信、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应俱全。转移园内设有海关办事处、检验检疫办事处,税务、规划、工商、劳动、交警、城管设立了专门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转移园以“工业新城,产业新园”的发展理念,按照《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河源市工业园规划指引》的要求,对转移园的功能布局、产业定位、综合效益和环境治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确保了转移园规划的适用性、配套性和超前性。2005年9月,中山市政府在充分吸收中山火炬开发区规划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出资委托中山市规划设计院完成了《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和转移园首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转移园的所属范围、路网结构、用地布局、环境保户、配套设施、综合防灾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编制,使转移园一开始就站在较高起点上进行规划建设。目前止,已投入开发建设资金4.2亿元。园内主要道路(含绿化、路灯)、市政排污、供水、供电设施已基本完成。首期日处理废水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今年6月即将投入使用,园内商业设施、金融设施、文化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治安管理已基本完善。
联手共建转移园,促进了我市和中山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两市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目标。对于中山市来说,既加快了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了产业优化升级,又使转移企业腾出了发展空间。缓解了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发展瓶颈问题,还从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流转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获得了50%的分成。对于我市来说,既学习借鉴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经济的先进理念、技术和经验,又带动了各县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发展,推动了全市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
转移园以建设成为“财源工程、环保工程、示范工程、阳光工程”为目标,坚持高效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力争建设成为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示范区。力争到2010年,转移园全部开发建成,实现年产值达到180亿元、年税超过6亿元、企业用工人数突破7万人的发展目标,把转移园建设成为珠三角产业转移的理想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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