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有中山市户籍。
2.直系亲属在香港或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
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温馨提示
必备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蓝底,彩色)
3.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须提供)
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
1.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亲属在香港就学、就业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三个月以上的相应进入许可;亲属在澳门就学、就业(不含劳务人员)的,提交在澳门就学、就业证明。
2.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例如结婚证、出生证、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
3.申请人的子女陪同办理
注:申请人的子女须随同申请人本人一起同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申请人本人没提交申请的,其子女不予单独申请;申请人子女须与申请人本人属同一户口所在地,才予以一同申请;申请人子女未满十八周岁。
中山市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的,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咨询电话:0760-2318887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山市公安局石歧区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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