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有中山市户籍。
2.经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的人员及家属。
3.经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人员及家属。
4.经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培训的人员及家属。
5.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温馨提示
必备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蓝底,彩色)
3.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须提供)
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
赴香港就学、就业、居留、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赴澳门就学人员
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赴澳门就业人员
赴澳门从事会展活动人员
中山市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的,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咨询电话:0760-2318887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山市公安局石歧区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宏基路21号户政办理中心
咨询电话:0760-2318810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6号
咨询电话:0760-2318561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