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中山市内企业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工作人员。
2.赴香港或者澳门进行商务的中山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的中山市民。
4.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温馨提示
必备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蓝底,彩色)
3.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须提供)
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
备案人员申请签注:单位派遣函(工作单位开具的派遣证明)
单位备案申请签注:
中山市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的,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咨询电话:0760-2318887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山市公安局石歧区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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